读者入馆须知

一、刷脸入馆,借还书时请当场核对本人借还信息。本馆暂不向校外读者借书。

二、保持图书馆安静。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或制造其它噪音。进入图书馆内把手机调为静音,接打电话请到室外或馆外。

三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。

四、爱护设施、设备及书刊文献,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及毁坏,对违者将视污损程度按规章赔偿。

五、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,请读者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。

六、严禁张贴、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产品。

七、进入图书馆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注意衣冠整洁;穿背心、拖鞋、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。

八、馆内禁止吸烟。


关于偷窃毁坏书刊的处罚规定

一、偷窃书刊、毁坏书刊号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,必须给予处罚。凡偷窃书刊,未办手续将书刊带出或对书刊撕页、挖孔等行为者按本规定处理。

二、有上述行为者必须写出思想检查,给予停止借阅书刊、罚款,并一律将处理结果张榜公布。对情节严重者,上报学院进行行政处分。

三、处罚规定如下:

1. 停借:视情节轻重,认错态度,停借期为1月至1年。

2. 罚款:期刊每册按全年价3倍计算;书籍视入馆先后,每册按套价的1020倍计算。

3. 行政处分由学院相关部门根据图书馆提供的情况裁定。


关于书刊污损遗失的赔偿规定

本馆所藏书刊均系国家财产,全院师生员工应自觉爱护,以延长其使用寿命,提高利用率,更好地为我院教学科研服务。凡发现有读者对所借书刊不爱护,随意折叠、撕页、挖洞、眉批、圈点、污损等不良行为者,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,令其检讨、罚款、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,对敢于向不良行为进行斗争的好人好事给予及时表扬和奖励。

一、借出图书和阅览期刊如有撕页、挖洞、眉批、圈点、污损,视情节酌情赔偿,原书刊留本馆。

二、丢失书刊可买相同书刊(也可买再版、修订本)赔偿,如无法购买,根据书刊出版年限、馆藏情况按下列规定赔偿。

1. 五年内出版的精平装图书,按原价35倍赔偿。

2. 六年以上(含6年)出版的精平装图书,按原价520倍赔偿。

3. 多卷书须买原书赔偿,否则按整套书价赔偿,特殊的多卷本根据书的价值交馆领导研究处理。

4. 中外文期刊按原价520倍赔偿。

51985年以前购进的书刊,根据图书的价值及馆藏数量,在原赔偿的倍数上加350倍赔偿。

三、遗失书刊赔偿后,一周内能将原书归还,可退回原赔书款,但须交手续费1元。1周之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。

四、污损、撕毁、遗失书刊。


借阅规则

一、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,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。

二、爱护文献,不在上面勾画,更不能损坏文献。

三、爱护公物,禁止用任何不文明的手段污损墙壁、桌、椅、计算机等设施,更不能任意搬走。

四、保持馆内安静,不要高声喧哗。进入图书馆内应将手机调为振动,馆内请勿拨打和接听手机。

五、请使用文明礼貌语言,注意衣冠整洁;穿拖鞋、背心者谢绝入馆。

六、馆内禁止吸烟。


新书推荐更多 >>